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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快推进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

 

山东加快推进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

 

2月4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全面展开。

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的重要举措。水利部去年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有关重点区域试划定工作,我省纳入试划定范围,选取沂源县、东阿县开展具体试划定工作并圆满完成了任务。今年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全面推开,《意见》明确国家级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以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分落地工作由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并推进按时完成。借鉴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划定落地做法,我省将先行先试开展省级和市县级重点防治区划定落地工作。

《意见》对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要求予以明确,并要求将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成果纳入“山东水利一张图”。《意见》提出,我省将围绕构建“一廊、两屏、三带、多区”预防保护新体系,研究建立符合山东实际的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提出重点区划分类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提升国土空间水土保持功能。《意见》要求,将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作为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技术支撑,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的具体措施要求,加快推进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有效促进区域水土保持功能提升。